从7月1日起,马关县开始执行最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60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了20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770元/人/年,按保障类别进行提标,重点向A类对象倾斜,分别为:A类对象(重点保障户)398元/人/月;B类对象(基本保障户)263元/人/月;C类对象(一般保障户)213元/人/月。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858元/人/月,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
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418元/人/月;三档(其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51元/人/月。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
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151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88元/人/月,三档(其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50元/人/月。
来源:马关县民政局办公室
美编:候廷秀
责编:王开敏
审核:董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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