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六条措施”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近年来,马关县不断深化殡葬体制改革,创新殡葬管理机制,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优化服务项目,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惠民殡葬减轻群众负担

满足殡葬改革需要,每新建一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州财政补助4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财政每个补助60万元,每新建一个行政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县级财政每个补助40万元;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措施,自201791日起,县辖区居民除国家公职人员外,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2022年前实行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殡葬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殡葬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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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殡葬改革舆论环境

县人民政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组织开展殡葬文化进乡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转变丧葬观念,倡导厚养薄葬、节俭办丧,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重殓厚葬、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陈规陋习。在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制发了殡葬改革的相关倡议书和通告。通过宣传引导,为殡葬改革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殡葬改革知晓度不断扩大,群众接受殡葬新风尚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开展殡葬领域价格秩序专项整治

县人民政府牵头联合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发改物价、退役军人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定时不定时开展县辖区内殡葬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对马关县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县城区丧葬用品经营户开展巡查和检查,重点检查实行政府定价的墓地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是否涉嫌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殡仪馆是否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是否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殡葬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或销售丧葬用品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殡葬用品经营户是否存在销售禁止类殡葬用品及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确保马关县辖区殡葬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宣传引导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尚

自实施殡葬改革以来,马关县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地生态安葬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厚养薄葬的现代丧葬观念,革除丧葬陋习,引领时代新风尚,切实推动移风易俗改革,引导广大群众实行文明殡葬、绿色殡葬,提倡群众选择少占或不占地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骨灰公墓安葬倡导使用可降解容的新型环保骨灰盒产品,且要求墓位及墓碑小型化,减少占地面积,严禁超标准建墓,群众的丧葬理念有了很大的转变,减少了传统土葬带来的铺张浪费,节约了土地资源。


殡葬设施改造升级保障正常运营

以项目建设补足殡葬服务设施短板问题,推动设施提升,加快殡葬事业的创新步伐,为深化殡葬改革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实施殡葬改革以来,县人民政府以2236.58万元回购了县城老孝坡殡仪馆并投入资金进行提升改造,增设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殡仪服务车、遗体冷藏设施,改造了守灵厅、遗物焚烧炉、污水处理系统等,配套设施逐步完善。累计投入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500万元,建成投入使用的殡仪馆1家、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13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506个,建成公益性骨灰堂1个;引进社会资本建成经营性公墓1个(含30%公益性公墓)。全县已实现火化区全覆盖,火化率达100%、入墓安葬率100%。有效保障了殡葬服务的正常运营。


严格考核督查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县人民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各乡(镇、场)、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出台殡葬改革工作考核办法,采取不定期检查、年终检查及责任书到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委把殡葬改革纳入重点督查项目,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强化殡葬改革工作问责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导致殡葬改革工作出现问题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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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推行殡葬改革以来,全县共累计实行骨灰公墓集中安葬11865例,骨灰生态安葬24例(实行树葬8例、草坪葬9例、壁葬2例,骨灰撒葬5例),全县节地生态安葬率达99%。下一步,马关县将持续推进殡葬改革,用充满温情与文明的现代化殡仪服务,让逝者圆满,给生者慰藉。




通讯员:杨娥

编辑:杨耘

责编:王开敏

审核:董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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