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林箐乡:整治、宣传……预防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减少危险驾驶行为发生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全民自觉,打造更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马关县古林箐乡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组织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制定古林箐乡预防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预防酒后驾驶专项工作部署会,举行预防酒后驾驶责任签订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民辅警、村组干部的职责意识和使命意识,认真落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项工作责任,按照“党员酒驾、书记负责,职工酒驾、领导负责,群众酒驾、村长负责,客人酒驾、主人负责”的原则,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从严整治党员干部群众酒后驾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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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治理重点,突出路面管控。组织派出所民警、各村两委人员认真分析辖区内当前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在持续保持对辖区内各路口、饭店周边道路严格管控,重点抓好车流量相对较为集中的区域检查,采取动态查控与静态执勤相结合的方法,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开展循环整治,最大限度地扩大管理的触角和范围,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同时,严管严控对7座以上客车、大型货车、农村“五小车辆”的管控力度,全力以赴消除管控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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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在街天开展“抵制酒后驾驶、倡导文明出行”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辖区内广大群众宣传交通法规及文明出行常识,引导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赢得辖区内群众对此次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专项治理行动的理解和支持。结合“扫盲式”普法等工作,通过村组群众会、网格、进村入户、大喇叭等方式,对预防酒后驾驶开展提醒教育。并组织拥有驾驶证或机动车的人员,开展一次全覆盖的《承诺书》签订活动。针对农村婚丧喜庆、重大民族节日、村民自办宴席等活动,主办人或村、组红白理事会负责人,须按要求到村报备,同时领取禁止酒后驾驶提示牌摆放到活动场地,并通过大喇叭等方式对村村寨寨责任主体、驾驶员群体进一步提醒到位,将预防酒后驾驶法律政策宣传到每一个人,进入每一个家庭。截至目前,召开预防酒后驾驶法律政策宣传群众会80余次,开展农村宴席酒后驾驶提示20余次,签订《酒后驾驶承诺书》5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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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田如竹

编辑: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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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关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