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马关县委编办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为统领,转变服务理念,优化登记流程,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能力水平。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事业单位不得冠国家机关、政党名称;不得使用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可能造成欺骗或引起误解,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名称;申请登记或变更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得与已登记的事业单位名称和注销登记未满三年的事业单位名称相同或者相近似;不得将非事业单位分支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第二名称或其他名称登记。
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除涉密事业单位外,充分利用“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功能,推行登记事项全流程在线申请和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公开”办法,明确告知申办事项审查标准和要求,经申请单位书面承诺对网上提交申办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后,可不再要求申请单位补交纸质材料进行复核。
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登记办理效率,在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基础上大幅压减办理时限。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注销登记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性变更登记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特殊复杂的变更登记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正常换(补)领证书,即时办结。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严格执行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严格落实减证便民要求,通过内部互通、信息共享、书面承诺、部门联动、加强监管等渠道和方式,精简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文件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等公示信息查询核实的,不再要求申请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通讯员:姚兰
美编: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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