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广南县一商务酒店疫情防控期间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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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9日22时,文山州广南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接到广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某商务酒店收住来自百色市疫情地区2人,未按照相关要求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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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后,广南县卫生监督员立即对该商务酒店进行检查。经查,该酒店住宿登记本内有百色市卢某信入住信息,但未录入电脑入住登记系统,另1名同住人员百色市卢某线入住信息登记在电脑入住登记系统上,入住登记未登记。该2人已于2月9日下午被转运至疫情医学观察隔离点内进行医学观察。该商务酒店服务员王某某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百色市卢某信、卢某线2人办理入住登记,且卢某信、卢某线2名入住人员入住登记信息不全(性别、年龄、籍贯、地址、证件),未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未按照广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上报主管部门,未采取相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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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卫生监督员提醒文山州各位公共场所经营户: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一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查一测”等制度措施,否则,触犯法律法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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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山州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责编:王开敏  廖珊珊

审核:董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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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关县融媒体中心)